在我們生活的日常環境中,我們大部分人都會聽說過再婚家庭的不幸。其實這是源于再婚家庭的父母無法處理繼子女之間的關系,導致誤會頻發。所以,接下來由東莞親子關系問題咨詢為大家簡單地介紹一下再婚家庭應該如何處理和繼子女之間的關系。
再婚家庭如何處理好和繼子女的關系:
?。?)要了解孩子感情發展的階段:你和你的新配偶是以你們自己的步調走過再愛的各個階段,最后達到結婚階段的;倘若你能認識到你與非親生子女建立良好關系也需要經歷幾個發展階段,你就會不難理解孩子們不能馬上接受你這個繼父或繼母的現實:①第一階段:你是一個將和他們一起生活,并且有可能"奪走他們父愛或母愛的陌生人";②第二階段:像擺在室內的一件家俱一樣,你在這時成為一個可以被忍受的熟人,但仍對你有戒心地觀察著;③第三階段:這時你變成了他們的日益信賴的朋友;④第四階段:這時你會成為他們的一個好朋友,即一個被喜愛的朋友;若你能了解并準確地把握孩子們與你關系處在哪個階段。就會產生積極的效果。
?。?)要了解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特點:要想做一個好的繼父或繼母,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特點是很困難的。一般來講,離異家庭中的繼子女普遍存在以下一些心理狀態與特點:父母離異原因雖然多樣,但對于大多數家庭的兒童來說他們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傾向,即不愿接受父母分離的現實,希望這種分離是暫時的,期待著父母有朝一日重歸于好,擔心失去與之共同生活的親生父母的愛;在對繼父母的配偶角色認同的即刻性上,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角色的認同具有延遲性,因為父母名稱不僅是一個稱呼問題,更是一個感情問題,繼父母作為父母的角色的實現,需要先通過愛去賦予父母稱呼的情感意義和實際內容;在繼子女開始喜歡他們的繼父母時,他們還會產生一種較強烈的內疚感,擔心喜歡了繼父母就意味著不愛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是對他(她)們的背叛,因此會覺得對不起他(她)們,這時若再婚父母以強硬的態度、過激的行為強迫孩子適應自己。孩子可能會把對不負責任的親生父母的憤怒轉移發泄到繼父母身上,以消極態度避免與繼父母接觸,等等。
(3)要保護子女對親生父母的感情: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再婚家庭的父母一定要注意保護子女對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的感情,可以說,父母有權再選擇配偶,卻無權強迫孩子接受、承認繼父母,應該給他們時間,不要強迫他們立刻接受父母再婚的事實,馬上去親近、熱愛他們的繼父母;應注意不要在孩子面前消極地評價他們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允許孩子把他們理想化;千萬不要設想用繼父母去替代孩子的親生父母,不要將孩子的親生父母與繼父母置于互相對立的位置。
以上內容便是再婚家庭處理和繼子女關系的方法,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其實孩子的內心是脆弱的,只要你愿意多點呵護,多點寬容,總會和孩子打成一片的,并不需要太過糾結與孩子的相處之道。





